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月上旬,有本报临县读者给记者反映,临县金源公司以开采陶瓷黏土为名,实际开采铝矿石。铝土矿资源为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铝土矿,必须依法到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在划定范围内进行开采。在金源公司,记者见到了该矿负责生产的矿长陈爱元。他告诉记者,该矿有手续,但具体是什么手续,他也不太清楚。当记者问及其生产出的矿石是铝土矿还是陶瓷黏土矿时,陈爱元说,因为矿山开采是地下开采,所以具体采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只知道生产出的矿比瓷泥高级一点。陈爱元还告诉记者,该矿生产量为二三百吨。但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该矿日夜不停地生产,日生产量有余吨。记者随后来到临县国土资源局。该局一位任姓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任局长称,该矿山因为地层成分结构复杂,所以到底生产出来的是铝土矿还是陶瓷黏土矿,只有现场做了相关鉴定之后,才能。
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采矿权申请人应与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可能造成对探矿权或采矿权影响的诸方面签有协议。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同意开采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划定矿区范围;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认为有影响且出具充分证明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技术论证。论证结果确有影响且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不予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您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渝国土房管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本表地热水温度均不含下限温度,含上限温度。(十四)关于铝土矿征收方法。我市铝土矿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对象为铝土矿原矿。分以下两种情形:对氧化铝公司收购有所属矿山同类等级矿石的,由氧化铝公司提供收购同等级铝土矿的相关购货合同和增值税发票(两份及以上),作为申报当期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附件,在减除运费后的收购平均价作为铝土矿计征销售价格。应征矿产资源补偿费铝土矿内部使用量铝土矿收购平均价回采率系数。对氧化铝公司收购无所属矿山同类等级矿石的,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铝土矿销售价格应根据当期氧化铝的平均销售价格通过计征调整系数确定。应征矿产资源补偿费铝土矿内部使用量氧化铝平均销售价格计征调整系数回采率系数。计征调整系数按下表确定:(十五)关于砖瓦用粘土、页岩、陶瓷用。
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文字号粤国土资矿管发号根据《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和《关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中初审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搞好依法行政,规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行为,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我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权限(一)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授权我省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不含煤炭资源):油页岩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下的;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的;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下的;二氧化碳气、地热、硫、石棉、矿泉水。.国务院《矿产资源开。
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近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总量控制矿种开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在矿产资源管理上推出了新的管理目标、措施。为此,记者采访了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人,对此《办法》进行解读。保护优势矿种,防止过度开采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矿种开采指标管理,维护指标的严肃性,对优势矿产资源加强保护,防止过度开采。”记者了解到,我国已从年、年起分别对钨矿、稀土矿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并取得了成效。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稀土开采总量控制管理等要求。这次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办法》,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是什么?这位负责人说,在总结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控制指标测算调整的原则依据不够透明,二是指标分配下达的程序不够明确,三是各级国土资源主。
国土部门关于瓷泥开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范围内市级国土资源局审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告如下:请各采矿权人对照各自的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将根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二款作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处理,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的,必须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个月,将有关资料报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市局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才能办理,采矿权人应根据自己变更的内容在采矿权到期前个月之前,准备相关资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原行政审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未进行有偿处置的采矿权,将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号)”要求进行有偿处置。凡未按要求处置的采矿权,在年底前必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