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证的办理程序,采矿权申请人中请采矿许可证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一)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报告和矿区范围图;(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五)资金来源证明;(六)探矿权属证明材料
探矿证的办理程序,先生/女士身份证号:您好!我有一个探矿权证,现在正在办理延续登记申请,延续登记申请材料已经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了,国土资源部门还在办理中,但是探矿权证现在已经过期了。请问可不可以到交易部门办理转让交易鉴证的手续?回复:你好!鉴于矿业权交易机构无法对过期的探矿权进行转让合同鉴证,请在探矿权延续手续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矿产开发管理司)。
探矿证的办理程序,内蒙古探矿权办理程序办法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初审上报事项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第十条: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年。《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号)第三条:《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号)第三条: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对拟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状况,提出调查意见。办理程序、探矿权延续登记申请人与有资质的勘查单位签定委托勘查合同;到县。
探矿证的办理程序,采矿、探矿占用林地需要那些条件?怎样办理手续?个人或企业需要采矿、探矿,首先要取得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或《探矿许可证》。再到当地政府计划部门备案。取得《企业项目备案确认书》后,再向当地政府(林业局)提出用地申请,由当地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要求,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伊春林管局)申报,伊春林管局审核同意后,再向省森工总局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省森工总局审核同意后,再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占用林地申请,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后,再到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方可使用林地。探矿,属于临时占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为两年,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