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节后恢复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文号:青煤安监察号:执行各产煤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有力地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做好春节后煤矿恢复生产和基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生产安全的责任人,要组织做好节后恢复生产前的安全自查工作,根据春季气候多变、易造成瓦斯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顶板和机电设备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制定节后恢复生产的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二、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现场会和省安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推广先进的采煤方法和回采工艺,努力提高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至日,经省政府同意,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在海西州德令哈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改进采煤方法现场会。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青、青海煤监局副局长贾师文,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及全省各产煤州(市县(行委)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和全省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在回顾总结一个时期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充分肯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作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的基础。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生效发布部门: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文号:青煤安监察号各产煤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煤矿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号)要求,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春节及两会召开前,各产煤州(市县(行委)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一律责令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停产停工整顿,目前停产停工整顿的矿井,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并按排专人负责盯守,严防边整顿边生产。二、所有基建矿井在春节及两会期间一律停止施工,进行检修。通风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转,除进行正常维护和检修的人员以外,严禁其他人员下井作业。三、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海北州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关于青海省刚察县牡丹沟煤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出处:青海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发布: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信息中心北土矿交采出让公告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法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青海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文件要求,受海北州国土资源局委托,海北州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青海省刚察县牡丹沟煤矿采矿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出让人:海北州国土资源局海北州西海镇州政府办公大楼室二、出让采矿权标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见下表、,根据青国土规储评字号文,牡丹沟煤矿现保有资源量为.万吨。其中公路压覆(无法利用)的资源量为.万吨(:.万吨;:.万吨;:.万吨);公路。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青海省召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第九督导组组长彭建勋对《七条规定》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煤矿企业代表分别宣读了决心书和倡议书,各煤矿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并进行了《七条规定》的现场考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颁布实施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针对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害、设备、人员等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提出了“七个必须、七个严禁”的铁七条,旨在切实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宣贯会上,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公司大煤沟矿矿长侯留月表示:“《七条规定》既是保护矿工安全的生命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底线。落实的主体是煤炭企业,矿长是主要责任人。作为矿长,我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现场,深入一线,带好班、值好班,坚决杜绝‘三违’。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相关规定,现对青海省祁连县冬克煤矿普查探矿权转让结果公示如下:拐点号经度纬度年青海省地调院在该区进行了先期踏勘检查工作,大致了解了矿区地层、构造情况。发现了煤层,进行了追索控制。年继续对该区进行了预查工作,开展了:万地质草测,同时进行了槽探揭露,提交资源量.万吨。预查报告与提交并经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规划院评审通过,意见文号为青国土规储评字号。资料于年月以青国土资汇号文汇交。公示期为:至。公示期内若对该探矿权转让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青海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许先生青海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青海省关于采煤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青海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青海煤矿安监局会同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交流了先进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传达学习了《青海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作。青海煤矿安监局、省经济委员会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重点产煤州(市)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木里煤田管理局、部分县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和省属煤矿企业及全省万吨/年以上煤矿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继续深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